一市民问:我妻子推自行车在借道通过的过程中没有注意来车,与迎面驶来的二轮摩托车相撞,我妻子受重伤。经交警部门认定,摩托车主和我妻子对本事故负同等责任。请问摩托车主是否应承担损失的一半?
泰韵律师事务所张丹律师答复:不应该。《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按照下列方式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责任; 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责任。”因此,即使你妻子对事故的发生存在过错,也只是减轻摩托车主的责任,而不能简单地说要摩托车主承担损失的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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