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长很生气 后果会否很严重?
2008-8-6 10:39:36 芜湖在线论坛 人气:
据题为《广电总局批脑白金广告低俗 对未成年人影响恶劣》一文报道:“继严肃处理江苏省东台电视台和山东省滨州电视台违规插播广告问题之后,广电总局再次通报全国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近期将进一步对虚假违法的医疗药品广告、电视游动字幕广告、内容低俗的广告以及成人用品广告加大监管力度,控制住广播电视广告的‘歪风邪气’。”并对“脑白金”、“黄金搭档”广告提出了严厉的批评。(2008年7月31日《新华社》)
由报道中可以看出,广电总局社会管理司副司长任谦同志在扬州召开的全国“城市电视台广告经营管理现场交流会”上言辞严厉,很有些生气,但是,后果会否很严重呢?
坦白讲,这个后果或许还真不会很严重。就拿“黄金搭档”广告来说,2006年5月26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公告:“由于擅自篡改广告内容,药监部门已撤销无锡健特药业有限公司的黄金搭档牌组合维生素片的广告批准文号。即日起,包括苏食健广审(视)第2005080014号、苏食健广审(视)第2006040007 号等在内的共12个‘黄金搭档’广告在全国禁止播出。”原因是“篡改经审批的广告中带有‘祝愿’性的用语,在广告中声称服用‘黄金搭档’后,‘孩子个子长高不感冒、老人腰好腿好精神好、女人面色细腻红润有光泽’,并使用‘黄金搭档’确实有效、补足钙铁锌硒维生素等对功效绝对化的肯定用语。同时,篡改的广告中还以中国营养学会的名义为产品的功效作证明,违反了《保健食品广告审查暂行规定》,误导了消费者。因此,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保健食品广告审查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作出了撤销黄金搭档牌组合维生素片保健食品广告批准文号的决定。”然而,就是这样一则在两年前被禁播了的广告,却在没有任何说明的情况下,由某电视台率先在“黄金时段”复播,广告词虽有些变化,但误导成份(特别是在地方电视台播出的)还是很明显的。
“现在一些台处于恶性竞争状态,已经到了不顾脸面的地步。我们如果再抓住典型,一定会比东台处理得更严。如果这个现象还遏制不了,总局会联合中纪委驻总局纪检组下去,一定要把这个歪风邪气控制住。”任谦如是说。
唉!法律法规都不闻不顾了,谁还在乎“脸面”呢?况且,如今广告所存在的问题是歪风邪气呢,还是在违法乱纪呢?
因为,自2005年到2007年底,什么二部委、五部委、八部委颁布的广告禁播令是一道又一道,其结果是不是道道几乎都成为了一纸空文呢?而迄今为止,什么增高鞋、明星代言的学生记忆枕、丰胸、减肥裤(这两天又来了个什么睡觉减肥),以及想要男就怀男、想要女就怀女的送子等等早被法律、法规禁止播出的广告不还在那里播的欢吗?人
再说那些电视直销广告,有几个不是在欺诈?又有几个不是在哪里误导消费者?表面真空镀金的手表被描述的如纯金制造的一般;号称镶嵌着几颗南非真钻的手表只卖一千多元,鬼信吗?这样的直销广告可以说是数不胜数,比比皆是,难道广电总局的领导们都在那里做“俯卧撑”乎?
电影《天下无贼》中的台词曰:黎叔很生气,后果很严重。如今是,面对着屡禁不止的违法广告,领导很生气了,但后果会是什么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