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开展社区首诊制和双向转诊试点
我市社区首诊制和双向转诊试点工作开始实施,天门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四褐山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黄果山社区卫生服务站等10家省市级社区卫生服务示范机构成为首批试点单位。市卫生局基层卫生科工作人员介绍说:“建立服务规范、运转有效的社区首诊制度及双向转诊制度,实现‘ 小病在社区、大病进医院、康复回社区 ’的就医格局,将有效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
据了解,我市规定2008年试点机构所在社区中,居民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门诊首诊率要达到60%以上,社区住院患者中50%以上由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转诊至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对口转诊医疗机构对康复期后续治疗患者转回率不低于30%。在全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中推广社区卫生首诊制及双向转诊制,实现全市社区首诊率达到30%以上。2009年,实现全市社区居民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门诊首诊率达60%以上,社区住院患者中50%以上由社区卫生机构转诊至二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对口转诊医疗卫生机构对康复期后续治疗患者转回率不低于30%。
各试点单位须结合社区居民不同的健康状况、医疗保障制度,针对性建立社区卫生首诊制,引导患者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首诊,同时,指定专门的科室和人员负责双向转诊管理工作,制订合理的综合能力提高计划、提出医院支援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需求及协作计划,制订合理的转诊流程和相关制度,构建科学便捷合理的转诊平台,及时将急、危、重、疑难患者上转医院。
对上级医院转回社区进行后续治疗和康复的患者,做好相关衔接工作。按照就近、便民、对口原则,各试点单位应与不少于2家以上的二级以上综合医院、专科院建立相互协作关系,签订双向转诊协议书。二级以上综合医院、专科医院予以提供预约门诊检查、组织专家会诊及协调处理住院事宜等服务。对于社区首诊后转入协议单位住院治疗的患者,二级以上综合医院、专科医院对转入病人不须再按常规挂号就诊,可直接予以办理住院手续。同时,对康复期、诊断明确且病情稳定的慢性病等符合下转条件的患者应及时转回协议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并提供后续治疗和康复的业务指导以及必要的跟踪服务,进一步缩短患者的平均住院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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