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举报电话印上课本封底城市学校不得预收课本费·
安徽省2008年秋季中小学教材零售价格已经核定。物价部门强调,城市中小学在新学期开学时收取课本费,不得提前预收。
最新核定的价格将从今年秋季新学期开始时执行。物价部门表示,各地应严格按照选用的教材版本执行核定的教材价格,严禁违法核定属于市场调节价的各类教辅材料价格。
物价部门特别强调,城市中小学在新学期开学时收取课本费,不得提前预收。另外,国家已将提供免费教科书的范围扩大到全部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再收取学生课本费。
此外,根据新闻出版总署、国家计划委员会、教育部有关规定,2008年秋季中小学教材必须在封底标示省物价局、省新闻出版局对该学期教材价格的批准文号(皖价费〔2008〕128号)和价格举报电话:12358。群众可在省物价局官方网站上查询教材具体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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