缘起:部分带课老师收到《清退通知书》
从务川一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带课老师发来的传真材料中了解到:今年,务川仡佬族苗族自治县教育局以务教发(2008)15号《关于清理整顿带课教师队伍 规范中小学临时用工管理的通知》作出以下规定:未与县教育局和用人学校签订《聘用合同》和不具有教师资格的由用人学校在8月1日前一律予以清退。
该名不愿透露姓名的带课老师说,务川县现有169名带课老师,目前,部分教师已经收到了学校送达的《清退通知书》,这些带课老师认为,县教育局作出的这一决定,涉及到他们的切身利益,他们都是在各个学校执教20年不等的带课老师,此次清退人多、面广,且与用人学校争议较大,因此他们不得不走到一起,向相关部门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
维权:合理合法提出补偿
这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带课老师说,作为同样为务川的教育作出贡献的他们,在利益上具有趋同性,为了及时、经济、有理、有节维护他们自身的合法权益,有利于他们与相关部门展开平等对话,他们自发组织、自愿协商,一致同意推荐45名带课老师为维权代表,特授权如下:一、被推荐的代表应当在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范围内,代表全体将被清退教师向有关部门表达诉求;二、被推荐的代表代表全体将被清退的教师与有关部门协商确定安置补偿方案;三、参加维权的全体教师和代表应当在法律和法规规定的范围内进行维权活动,任何人不得借此非法干扰国家机关的正常工作秩序,更不得从事违法活动。其中,任何人在维权过程中,实施违法行为造成不良后果的均与其他维权教师无关。
要求:对清退人员进行合理安置
这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带课老师说,他们都是1995年以前至今在岗的带课教师,根据县公示的169名带课教师中的45名代表,年龄都在35岁以上,一直领月均44.50元的工资待遇,在教育战线上呕心沥血,战斗了十几年甚至二十几年以上,因此他们提出以下要求:
一是要求用人单位给他们补办“五保、一金”;二是按最低工资标准补足所有工作期间的工资差额;三是支付一次性经济补助;四是清退后对他们进行合理安置。该名不愿透露姓名的带课老师说,必要时,他们将由维权代表决定委托律师代理相关维权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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