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原系安徽实达电脑有限公司员工,因原公司经营不善倒闭,在社保局转到灵活就业人员参保,2007年4月在工作单位续保,因社保局电脑系统升级,现社保局电脑系统内有两个我的账号,我到社保局要求将我的两个账号合并为一个,社保局说因为系统升级产生了费用,若要将我的两个账号合并必须将这笔费用缴清,而且若是不交我后面的社保金将无法缴纳,我就觉得奇怪,我原来续保一直都没有问题,每个月的费用也都缴清,现在因为社保局系统升级,我2008年6、7两个月就产生了费用,这个又不是我的错,因社保局系统升级产生的费用怎么能叫我一个老百姓承担呢?社保局说这个也不是他们的错,是系统升级造成的,他们也没有办法,一句话就此带过,没有别的理由,也没有别的解释。而且这个也不是我一个人是这样,我到社保局去询问的时候好多人都碰到了这样的问题,社保局都是这样回复,所以我想请帮忙问问这个到底是怎么回事,这笔费用由我们老百姓承担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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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匿名]
发表时间:2008-7-21 9:40:38
网友:朋友[匿名]
发表时间:2008-7-16 15:5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