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市招办获悉,为做好2008年我市中招普高(含民办)艺体特长生及芜湖师范五年制高职和综合高中艺术类(以下简称“芜湖师范艺术类”)的招生工作,市教育局近日出台了招生办法。
一、志愿设置
今年我市普高(含民办)艺体特长生和芜湖师范艺术类均在中招提前批次录取。
提前批次普高(含民办)艺体特长生和芜湖师范艺术类各轮次志愿设置为:第一轮,省示范高中,设1个志愿;第二轮,一般普通高中,设1个志愿;第三轮,芜湖师范艺术类五年制高职和综合高中,各设1个志愿,其中五年制高职设一个专业志愿;第四轮,民办普通高中,设一个志愿。
二、招生范围
普高(含民办)均面向本区域招收艺体特长生;芜湖师范艺术类面向全市招生,同时可对外地市招生。
三、志愿填报
报考普高(含民办)艺体特长生及芜湖师范艺术类的考生须于7月2日前(含7月2日)统一填报普高艺体特长生及芜湖师范艺术类志愿。考生志愿填报工作由毕业学校统一组织。
四、专业加试
考生填报志愿后,持中考文化课考试准考证于7月5日前往所报考的招生学校报名并领取专业加试“准考证”。省示范高中专业加试时间为7月8日,芜湖师范艺术类专业加试时间为7月9日,一般普通高中专业加试时间为7月10日,民办普通高中专业加试时间为7月11日。
五、录取办法
普高(含民办)艺体特长生和芜湖师范艺术类录取时,文化课、专业课均设定最低控制分数线;文化课录取控制线由市教育局划定,专业课录取控制线由招生学校自行设定;当招生学校专业课控制分数线上考生数超过招生计划数时,各校原则上按不超过招生计划数200%的比例划定专业课资格分数线;对达专业课资格分数线的考生,由市招生部门在文化课控制分数线上根据招生计划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录取新生按考生文化课成绩排序,前70%为统招生,后30%为择校生,其中录取为省示范高中统招生的考生,必须符合市教招[2008]5号文件“填报原则”中规定的条件,录取为一般普高特长生的考生,其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必须达4个C及以上等级。
普高(含民办)体育类特长生录取办法原则上同艺术类。被提前批次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后面各批次的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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