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芜湖职业技术学院08届的毕业生,于2008年2月25日被学校推荐来到上海浦东一公司实习,学校没有制定实习计划、实习目标和考核办法,仅仅是我们跟公司签了一份协议,并且协议内容非常含糊不清,而且当时受到学校方面的误导才签的,现在实习三个月已到,我们提出辞职申请并且公司已经同意。但是校方现在一口咬定我们必须实习到拿到毕业证的那一刻:否则算我们社会实践课程不及格,在校期间只要有一门功课不及格将不与发放毕业证或视情况发放肄业证书。在学校没有明确规定实习计划、实习目标和考核办法的情况下,是否有权利这样做?我就纳闷了学校是教书育人的地方理应一切为学生考虑,一切为学校师生利益考虑,现在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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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08-5-24 15:1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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