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专家就此发出呼吁:请关注孩子的精神健康
定远县一名12岁的四年级小学生3月27日上午在班级内喝药自杀,凌晨2时许孩子在淮南朝阳医院抢救无效死亡。有关专家就此发出呼吁:请关注孩子的精神健康。
事情发生在27日上午11点20分许。当时定远县炉桥镇年家岗中心学校的学生刚刚放学,少数还在教室里。此时四年级二班的一名同学突然发现同班的李辉(化名)手拿着一个药瓶、口吐白沫倒在讲台边,他赶紧跑到校长室呼救。刚好还在校内的校长迅速将李辉背到校外,用一辆板车送往年家岗一家医院抢救,此时孩子的父亲李增钱也闻讯赶来。医院发现情况较为严重后,家长在校长和学校老师的陪同下包车将孩子送往淮南市朝阳医院进行抢救。昨天凌晨,小李辉因抢救无效死亡。
李增钱含泪向记者这样描述了事情发生的前因:大约在两个星期前一次放学时,由于人多,小李辉将前边的一个五年级的同学文章(化名)推挤了一下,由于对方正好在吃东西,没防备导致脚被崴了一下。3月25日,文章家长找到学校,说是文章的脚崴了,治疗花了一点钱,要求小李辉承担责任。在学校的建议下,文章家长又将其带到淮南去治疗了。3月27日,文章的家长再次找到学校,学校这才通过班主任找到李辉,要求他通知家长到校处理这一纠纷。当天放学后,悲剧便发生了。
“如果学校早点通知我们,事情也许不会发生。”李辉的妈妈张利云悲愤地说。记者从年家岗小学一位叫张学余的工作人员处了解到:孩子所喝的药是三天前小李辉委托一位同学买的,当时说是准备星期天去药鱼用的。记者了解到,这瓶剧毒药名叫“塞丹”。
“孩子平常虽然学习一般,但性格还算活泼。我家里养了一条小狗,孩子非常喜欢这条狗。狗前几天病了,27日早晨孩子临上学的时候,还特别招呼我,‘爸爸,叫兽医给狗看病’。”李增钱说,“没想到,这竟然成了孩子对我最后说的完整的话。”
记者从定远县了解到,目前定远县公安局已经介入事情的调查,定远县教育局等部门也已派员赶到事发地对此事进行善后处理。
全国律协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副主任、省律协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主任孔维钊说,学校在处理涉及小学生的纠纷时没有及时通知家长,使学生遭受了不必要的心理压力和心灵上的“威胁”,学校在此事中应该承担相关的责任。同时,有关药商向未成年人出售剧毒药品,显然违反了法律的规定。
孔维钊特别指出,现在小学生的心理压力和健康应该引起学校和社会的广泛关注。学校在处理涉及学生的纠纷时应该注意学生的心理疏导和精神关怀。 [ 图文无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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