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汉光汽车安奇驾训芜湖华强旅游香苑房产第二人民医院汉爵阳明芜湖新茶上市房屋出租
首页| 资讯| 热线| 商城| 二手| 房产| 人才| 黄页| 社区| 旅游| 培训| 家教| 家居| 宾馆| 摄影| 技术| 娱乐| 书画| 合租| 律师| 健康| 鲜花速递| 照片冲印
 当前位置:芜湖在线 > 资讯中心 > 芜湖资讯 > 正文 在线投稿 

芜湖养老保险补费参保人员这样享医保

2008-3-29 15:11:12 日报 人气:

近日,为妥善解决市区养老保险补费参保等人员的医疗保险问题,芜湖市出台了相关处理意见。


市劳动部门规定,下列人员可比照芜政[2004]9号文件规定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1、已超出法定退休年龄继续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市区户籍养老保险参保人员。2、市区比照享受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增资待遇的生活费统收代发人员。上述人员参加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后,医疗保险实际缴费年限均不能低于15年。其中:实行生活费统收代发人员医疗补充金以纳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统收代发之月的上年度全省职工平均工资为基数,按7.5%的比例,一次性缴纳15年,最低不低于1.3万/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已参保单位,其应参保而未参保退休人员的医疗保险问题按前款规定执行。
 

上一篇:芜湖清明祭扫交通管控方案出台
下一篇:没有了
信息发布:老江 关键词:养老 保险 参保 人员
相关评论[网友发言不代表本站观点]查看全部评论
非常感谢您的参与,请注意遵纪守法并语言文明.网站系统会保存您的留言记录.
◆ 精彩推荐>>>
◆ 精彩图文推荐>>>
◆ 信息举报或提示修改
该信息含非法或不健康内容
该信息与其它信息重复
该信息发布人信息不真实
该信息联系方式不正确
该信息已成交或过期
其它错误信息
附言:
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为“芜湖在线”的所有作品,包括文字与图片,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凡注明[来源:xxx(非本站)]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本网转载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观点,本网不承担此类稿件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等需要同本站联系的,请在作品在本站发表之日起30日内联系本站,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