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已经实施有3个多月了,我市各用人单位贯彻执行《劳动合同法》情况如何?各用人单位劳动者参保情况又如何?从3月12日起到3月底,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经委、总工会、工商联四部门,联合对全市用人单位贯彻落实《劳动合同法》及创建和谐企业情况进行检查,从前3天检查的10多家用人单位来看,总体情况较好。
据介绍,这次检查采取召开座谈会与随机抽查用人单位的检查方式,主要包括用人单位《劳动合同》签订履行情况、参加社保情况、《劳动合同》管理及备案等情况。3月14日上午,记者随同联合检查组对市区部分用人单位情况进行了采访。在半汤路一家规模较大的用人单位,检查组了解到,这家用人单位在年初时已通过多种途径向职工广泛宣传《劳动合同法》,且单位150多位职工已全部签订了《劳动合同》,职工参保总体情况也较好;而在另一家企业,工厂内30多名临时工也全部签订了《劳动合同》。但检查组也同时注意到,部分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还存在一些不规范之处,如合同内的工种、工作时间等没有标注明晰,甚至少数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竟然还是不规范文本。对此,联合检查组当即责令这些用人单位对劳动合同中的不规范处进行限期改正,同时指出与职工签订合同时必须使用劳动合同规范文本。
在联合检查中,检查组还发现极少数职工不愿意参保,装卸工老邓就是其中之一。老邓是居巢区人,他坦言,主要是自己不清楚参保到底能给自己带来什么样的实惠;另外,由于自己的两个儿子在上大学,家里急等钱用,自己也希望能尽可能多的给家里留点钱用。对此,市劳动保障局副局长段开梅告诉记者,社会保险是国家强制性的法律规范,是保障职工老有所养,所有用人单位和个人都必须无条件地参保;而极少数职工不想参保,这是职工个人对社会保险的不理解、不信赖,需要用人单位深入细致地做他们思想工作;如果他们真的不参保,用人单位必须与其说明白,不能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否则用人单位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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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匿名]
发表时间:2008-9-10 9:30:4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