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期间,我市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以“消费与责任”为主题的系列宣传活动。此前,记者就读者关心的相关话题采访了市委常委、副市长赵馨群。
赵馨群说,“消费与责任”的涵义是: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社会各方面应共同努力,做好消费维权工作,改善消费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其主要内容是:企业是市场的经营主体,是消费维权的第一责任人,应诚信经营,守法经营,承担起《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的经营者的十项义务和有关社会责任,在创造企业利润的同时,要切实维护好消费者利益。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是市场监管的主体,应认真履行市场监管的职责,进一步加大市场监管力度,完善有关消费者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消费者是市场的主要消费主体,要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并积极参与对商品和服务的社会监督。同时,要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树立先进的消费观念和消费方式,科学、合理、文明消费。新闻媒体是保护消费者权益的一支重要力量,应充分发挥消费维权舆论监督的责任。
赵馨群指出,两千多年前,孔子就曾说过:“君子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济天下。”如今,这句话已成为每一个有良知和社会责任感的中国人都应遵循的行为道德准则。中消协将2008年主题确定为“消费与责任”,旨在突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有助于强化消费维权工作,大力改善消费环境。 为贯彻落实这一主题,我市要充分发挥消费者协会和各行政执法部门的组织优势和职能作用,创新对商品和服务的监督举措。在丰富载体、创新机制、强化配合、提高效率上下功夫、做实事,使消费者投诉得到更方便、更快捷的处置,使“消费与责任”主题活动真正服务于经济,服务于社会发展,服务于广大消费者,努力构建“和谐芜湖”,精心打造“魅力江城”,在促进和谐社会建设中发挥出积极的作用。赵馨群说,深入开展好消费维权工作,需要我们求真务实,做好“三个贴近”。 一要贴近百姓生活。瞄准事关群众安全健康的食品、保健品、饮品以及农资、种子等重点商品,加大市场监管力度,创新监管机制,使广大群众购物放心、消费安全。二要贴近群众。加速基层维权网络建设,将维权触角延伸到社区、村镇,方便群众就近投诉,即时办理。特别是要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在农村地区不断推进“一会两站”维权模式,使问题和矛盾在基层及时化解,切实保护农村消费者的权益。三要贴近企业。加快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强化企业社会责任意识。要正确处理监督管理与促进发展的关系,打假保真、扶优扶强,弘扬名优、倡导诚信,创造群众满意的消费环境和良好市场发展环境。
赵馨群表示相信,只要大家共同承担起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重任,以十七大精神为指针,牢固树立“以消费者为本”的理念,共筑依法维权的铜墙铁壁,“消费与责任”的主题就一定能落到实处,取得实效,为开拓我市消费者权益保护事业新局面,加快实现全市经济崛起发挥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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