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物价局价格监督检查分局昨天通报了十类典型的价格欺诈行为,以及六类通信行业欺诈典型,提醒广大消费者提高警惕。
十类典型欺诈行为包括:虚假标价,如某家具城沙发标签上注明产地为意大利,而实际产地为广东;两套价格,如某酒店在顾客点菜时提供价格低的菜谱,结账时却按价格高的菜谱结算;模糊标价,如某商厦以“出厂价”促销家电,标价为960元,但实际出厂价只有920元;虚假折扣,如某商场以“全场两折起”促销,但“起”字特别小;虚夸标价,如某商场广告称全市“最低价”,但无依据;模糊赠售,如某商场称“买一赠一”,但赠品与原商品不符;隐蔽价格附加条件,如某商场以购物赠“A、B”券促销,但未标明只有A券可当现金使用,B券只能附带等值人民币才能使用;虚构原价,如某商场促销称商品原价为150元,现价为98元,但无法提供原价交易凭证;不履行价格承诺,如某超市促销酸奶称优惠20%,但结账时仍按原价计算;质量与价格、数量与价格不符,如某商场销售1000克白糖,但实际只有750克。
六类通信欺诈行为包括:没有如实标注全部费用,如长话费用没标注同时需交纳本地话费;夸大价格优惠,如宣传称话费0.2元/分钟,预交200元送100元,但实际0.2元/分钟话费是按照预交赠送折算而来的;标注价格与宣传不符,如某手机标注1200元全市最低价,但明显虚假;隐瞒附加条件,如某公司宣称购手机送2年话费,但所赠话费只能用于市话;不履行承诺,如宣传称19时至24时话费减半,但实际仍按原费用;无端占用消费者付费时间,如经营者提供气象服务,但在接通等待时间插播广告,而此广告是计费的。
物价部门表示,消费者如遇上述行为,有权通过12358举报,价格部门查实后将依法给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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