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市卫生部门获悉,今年,我市对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财政补助标准将从每人50元提高到100元,以此来推动新农合制度的全面覆盖。
作为缓解农村人口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的一项重要举措,我市近年来建立并推行了新农合医疗制度。截至2007年底,除镜湖区将辖区内的全部农业人口纳入城市居民医疗保险外,全市其他6个县区均全面实施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提前完成省政府下达的参合率80%的指标任务。2007年,全市参合农民124.20万人,参合率达87.60%,共有41万人次受益。
从今年起,我市对参合农民补助由每人50元提高到100元(含个人承担的20元)。为加速全面覆盖,同时实施三项措施。一是进一步完善制度。在统一补偿方案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住院补偿比例,积极推行门诊统筹,扩大门诊受益面,逐步推广“按病种付费”或“按人头预算、分期支付、绩效考核”的办法;二是加强定点医疗机构监管。按照《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监督管理方案》,开展定点医疗机构、病历处方点评交叉互审等活动,全面落实各项监管措施;三是加强新农合基金管理和经办机构建设。规范基金财务管理制度和信息网络系统运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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