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上午,在市区经营小吃生意的李女士,在一家液化气零售门点灌气时发现液化气降价了,现在是7.0元/公斤,而此前一直都是7.3元/公斤,每公斤降了3毛钱。
日前,市物价局根据瓶装液化气产地市场价格变动情况,结合周边地区瓶装液化气销售价格,决定将3月份民用瓶装液化气最高零售价格由春节前的7.3元/公斤下降为7.0元/公斤,并要求各液化气经营公司及零售门点不得擅自提价或变相提价。同时提醒消费者如发现经营公司和门店超过规定价格销售液化气的,请拨打“12358”价格举报电话进行投诉,市物价局将依法进行查处。
据介绍,民用瓶装液化石油气价格管理机制属于政府指导价管理,由市价格主管部门制定最高零售价格,各燃气经营企业不得超过市价格主管部门制定的最高零售价格。此前我市物价部门规定瓶装液化气最高零售价格不得超过7.3元/公斤。经市物价局跟踪、监测,我市液化气价格一直保持稳定。此次液化气价格下降与国家发改委的调控、国际原油价格下调、国内两大石油巨头增产等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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