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宗保律师:
我应聘到一家大企业当保安,该公司没有与我们签合同。最近该公司主动找到我们要我们签合同,不过合同的主体是该公司的一家子公司,我们不愿签。请问该公司的行为合法吗? 万军
[回复] 万军:
这家公司是想用劳务派遣的方式和你们建立用工关系。该公司可以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劳务派遣,但是公司的具体做法不符合《劳动合同法》的相应规定。
公司要你们保安和它的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再以子公司名义派到母公司工作,这样的“派遣”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第67条“用人单位不得设立劳务派遣单位向本单位或者所属单位派遣劳动者”的规定,因此该行为是违法的。 芜湖在线法律顾问 徐宗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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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老江
发表时间:2008-2-28 12:1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