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目前,全市各中小学校及幼儿园已经开学,校车再次成为有关政府部门关注的焦点。学生们坐的校车安全吗?家长们放心吗?为了保障校车安全顺畅通行,我市交警部门采取切实措施,与教育主管部门密切协作,全面加强对校车的安全管理。
校车超载令人担忧
校车超载一直是突出问题。此前我市交警部门开展过校车安全整治专项行动,开发区交警部门就查处过一辆幼儿园接送车,该车核定9座,实载了30多个娃娃;繁昌县交警也在该县查处了一辆严重超载的校车,核载9人的面包车居然也装载了19个面孔稚嫩的孩子。
近一段时间以来,我市交警部门共查处校车近1000辆次。据介绍,学校大多使用核载7—12人的小型普通客车,即使是规模较小的幼儿园,其在读生也有几十人,这样的车子根本无法一次性满足接送需要,因此校车超载严重。
交警部门还介绍,为了多载学生,一些车辆的原有座位被去掉,换成了小板凳;为了节省时间和费用,本来一次载6—8人,最后往往硬是塞进了13—15人。由于小学生、幼儿在车内非常拥挤,加上他们自救能力差,一旦途中出现险情,极易造成恶性事故。
通过调查,交警发现一些学校、幼儿园使用的车辆已经超出了报废年限,却在刷漆后仍然用来接送学生;有些车的车门关不紧,灯也亮不全,有的甚至轮胎老化,刹车、制动等安全性能也差,因此危险系数较大;还有一些车辆是外地车牌,从二手车市场上倒卖过来,手续不全,甚至没有办理过户手续。
七类车不得为校车
按规定,校车不得租用外地机动车、个人机动车和拖拉机、三轮车、低速货车、拼装车、报废车。同时,中小学、幼儿园购买或租用专门用于接送学生的机动车,必须检验合格,取得运营资质,并张贴校车统一标识。
为了让校车安全行驶,保障新学期里广大学生的生命安全,鸠江交警大队加大对辖区学校的排查力度,发现大部分校车符合安全规定。弋江交警大队特别规定, 对涉及校车的交通违法行为,一律按法律规定的上限处理,凡达到拘留和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一律予以拘留和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在主城区,镜湖交警大队已把校车安全问题作为一项重要工作纳入议事日程,同时加强路面管控力度,与校方签订责任状,既保证学生通勤,又保证交通安全。
交警部门还表示,在新学期将全面加强校车日常检查,增加检验密度,发现校车的车型、安全技术状况不符合规定要求,或者校车驾驶人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将收回校车标志,禁止其继续作为校车使用。
完善校园周边交通设施
据交警部门介绍,目前正值春运高峰,车流、人流骤增,为了全面掌握各学校周边道路的交通现状以及存在的问题,新学期一开始,镜湖交警大队就组织人员深入辖区,对各中小学及幼儿园进行调查摸底,主动上门征求校方在交通秩序管理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根据排摸情况和收集的各方意见,科学制定管理方案,探索建立对学校周边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长效机制。
交警部门目前已组织专人对辖区内邻近交通要道的学校的门前道路交通标志标线和安全设施设置情况,进行了一次全面排查摸底。对交通标志标线缺损、设置不合理、不能明确路权以及与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不符等问题,及时研究,限时整改,还将积极与公路等相关部门联系沟通,进一步完善校园周边交通安全设施工作。
此外,交警部门还根据学校周边道路车流量、师生出行时间等情况,合理分段式分割勤务安排,对道路狭窄、车辆拥挤的道路,安排民警早、晚高峰在辖区中小学校前维持交通秩序,确保师生出行的安全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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