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2008年度市区廉租住房保障工作方案已经面向社会发出通告,申请工作即日开始。今年我市的廉租住房保障政策有了新变化,将保障对象由最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扩大到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而且保障标准也有所提高。
我市今年的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为14平方米/人,租赁补贴标准区分最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和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两种情况,最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平方米每月7元,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为每人每平方米每月6元。补贴时间从2008年1月1日起开始计算,对于上半年来一直在按每人每平方米每月6元标准领取补贴金的最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市房管局将在年末的发放中将差额补齐。
市房管局副局长倪红告诉记者,以前的廉租房补贴对象是低保户,即最低收入家庭。在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4平方米以下(含14平方米)的前提下,这些家庭的人均年收入在3120元以下(含3120元)。现在,在同样的前提下,新划定家庭人均年收入在5600元以下(含5600元)就可以申请廉租住房补贴,新增加的这些家庭即为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之所以将保障标准作出区分,倪副局长说,主要是因为最低收入家庭和低收入家庭经济状况有较大差别。2008年市区内的房屋市场平均租金为6.5元/平方米左右,对于最低收入家庭每人每平方米每月7元的补贴标准,政府补贴的租金应该可以负担其房租;而低收入家庭自己再补贴一些就可以租住面积较大的房屋。
从即日起,市区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的工作已经开始,符合条件的市民携带相关证件材料到居住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对于正在享受2008年度廉租补贴的最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不需要重新申请。
预计,2008年的廉租房补贴金将于12月上旬发放到位,所以市房管局提醒广大符合条件的市民在10月底以前尽快办理申请手续,以免错过今年的补贴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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