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
您好!现有一个关于遗产的难题,请您帮我解答。
老父老母生前为经济问题各不相让,各人都有存款,但是没有属于他们俩的私房。几年前老母亲立下文字遗嘱,7万元存款由子女们平分,并交给其中一人保管。最近,老父老母决定拿出存款买房,并召开家庭会议,子女们都同意出钱为父母集资买房。此后,老母亲和子女们奔走找房。但是20天后,老母亲突然病逝,没有住上属于自己的房子。老母亲另外还有现金3万元,子女们用这个钱和从社保领取的丧葬费,办理了丧事,买了墓地,之后尚余2万元。
问题:①老母亲7万元存款和2万元现金,如何继承?②如果老父亲继续执行集资买房的决定,而子女中有人反对并要求分钱,怎么办?③如何看待老母亲几年前的文字遗嘱,和最近的买房决定,在法律上哪个有效?
相关评论[网友发言不代表本站观点]查看全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