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浦东新区浦南医院(公立二甲)打着“中西医结合肝病专家”刘智华的旗号设立脂肪肝专家门诊。然而,每位来此就诊的患者拿到的药物基本上是刘智华开出的由他本人研发、未获批号的名为“肝康×号”的“医院制剂”,且药费均纳入医保支付。2007年10月中旬,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上海市医保局在接到举报后,曾先后前去现场调查,刘智华与所在的脂肪肝门诊也曾一度停诊,但此后没过几天,刘智华又恢复了专家门诊,而相关部门的定性处罚至今尚未出台。
刘智华,1968年毕业于兰州医学院医疗系,原系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医院医生,现在上海浦南医院任职。刘智华称在上海东方医院执业时,曾研发了一种名为“东方肝康口服液”的“医院制剂”。按规定,“医院制剂”只能在本医院内部使用,然而两年前当刘智华来到上海浦南医院后,又将“东方肝康”“移植”到了上海浦南医院,且一下“变”成了肝康1号至4号4种药。
上海市药监局副局长唐民皓告诉记者:“刘智华的肝康1号至4号药品,并未在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注册审批,其行为属违法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凡必须批准而未经批准生产的药品,按假药论处”。
“专家门诊”涉嫌违规制售假药
记者先后4次对刘智华所在“专家门诊”走访时发现,号称“中西医结合肝病专家”的刘智华对病人既不进行“望闻问切”也不“视触叩听”,通常询问患者体重、身高、家庭住址,并记录在专用的本子上。绝大多数病人还未陈述完症状,刘身边的助手早已写好了统一的“肝康×号42包”的处方给患者(150余元,全部纳入医保支付)。刘智华给病人的医嘱也几乎如出一辙:一,多喝茶,不要喝饮料,特别是不要吃水果,只能吃西红柿和黄瓜;二,先喝汤后吃饭,饭不能吃饱;三,喝牛奶不能放糖,每个月减肥3公斤至5公斤。
记者还注意到,所谓的肝康药(1号至4号)是一种袋装黑褐色液态“三无”中草药汤剂,其外包装没有药品名称、使用说明、生产日期及有效期等标识,汤药包装袋上以1、2、3、4予以区分。
“上海浦南医院和上海东方医院的一系列肝药都是我研发的,经动物试验没有副作用,可放心吃。”刘智华说。
记者获知,上海浦南医院没有“医院制剂”许可证。据上海浦南医院药剂科朱仁和透露:“该药由上海养和堂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生产,且每天用药量特别大。”而“养和堂”也没有药品生产许可证。
当记者走访“养和堂”时,“养和堂”有关负责人矢口否认曾为上海浦南医院生产制剂,甚至称“为浦南医院代煎的中药都很少”。但记者却在“养和堂”生产部门办公室桌上发现了一本贴有“浦南医院”字样的黑皮抄本,上面记载着大批量为上海浦南医院生产肝康系列药品的数量和日期,且无任何处方记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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