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宗保律师:
我有一个法律的问题,想请教您。
几年前老母亲立下文字遗嘱:7万元存款由子女们平分。并将遗嘱和存款,分别交给其中两人保管。
最近,老母亲和老父亲召开家庭会议,决定拿出各自的存款买房,子女们都同意出钱为父母集资买房。
但是20天后,老母亲突然病逝,发现老母亲另外还有现金3万元。
围绕上述内容我提出三个问题:
①假如不买房了,老母亲7万元存款和3万元现金,如何继承?
②如果老父亲继续执行集资买房的决定,而子女中有人反对并要求分钱,怎么办?
③如何看待老母亲几年前的文字遗嘱,和最近的买房决定,在法律上哪个有效?
肖南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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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匿名]
发表时间:2008-6-17 6:22: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