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从今年6月1日开始,市民再到商场、超市购物将不能免费使用塑料购物袋了。据中国政府网昨日报道称,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下发《关于限制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的通知》。通知指出,鉴于购物袋已成为“白色污染”的主要来源,今后各地人民政府、部委等应禁止生产、销售、使用超薄塑料购物袋,并将实行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制度。
中国人购物,原先用篮子,也就是所谓的“菜篮子工程”的篮子,九十年代有一段时间用尼龙绸包,再后来基本被完全的塑料袋所代替,而这种出门不提包就可以买菜的方便,造成的污染又是不可估量的。
城市的街区、公园、街道到处散乱着塑料袋,乡村的塑料袋现象则更其猖狂,不仅地里烂不了,河床下堆积的塑料袋则更成其为另一道风景,象游鱼,更象怪物,据说那是用于盖大棚的塑料薄膜,塑料制品铺天盖地而来,把一个本来没有“白色污染”的国土到处飘荡着如此招摇的塑料袋。
那么,对于这种禁止塑料袋的政策,有利还是不利?可以预见,如果禁止塑料袋购物,最多是百姓重新拿起菜篮子,但接下来的问题不是百姓的问题而是商家的问题了,一部分蔬菜可以用篮子,但如鱼虾类、肉类、副食品类的物品,则需要商家找到塑料袋的替代品,过去买肉用草绳一扎,或用包装纸一包,买鱼用荷叶,用南瓜叶,但这些似乎又不符合现代人的习惯,那么,塑料袋必须有其替代品,才可以解决居民的购物问题。
问题的重点不在这里,而是这项通知的自相矛盾,通知指出,鉴于购物袋已成为“白色污染”的主要来源,今后各地人民政府、部委等应禁止生产、销售、使用超薄塑料购物袋,并将实行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制度。既然已经禁止生产了,怎么还会有“并将实行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制度”?前言是禁止,后言是有偿使用,这不是自相矛盾又是什么?
百姓欢迎不使用塑料袋而减少“白色污染”的政策,但为什么要给商家一个新的赚塑料袋钱的机会?如果真的是消灭“白色污染”,宁可全面禁止,为什么还要允许商品零售场所对塑料购物袋明码标价出售?难道花钱买的塑料袋就没有污染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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