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公交查询物价查询停电停水查询常用电话违章记分查询列车时刻芜湖银行网点航班查询
首页| 资讯| 热线| 商城| 奥运| 二手| 房产| 人才| 消费| 培训| 家教| 宾馆| 娱乐| 书画| 律师| 视频| 旅游| 楼市| 徽商| 芜湖论坛| 在线冲印照片| 网络春晚
 当前位置:芜湖在线 > 资讯中心 > 芜湖资讯 > 正文 在线投稿 

再婚男子公证婚前财产

2007-9-26 14:06:47 中安在线 人气:

  婚前男方独自购买了一套住房,婚后夫妻双方进行了财产公证,约定如果离婚,房产不作为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该夫妻于5年前结婚,双方系再婚。男方曾在婚前购买了一套住宅,考虑到如果与现在的妻子万一离婚,可能会因该房产生纠纷,两人来到合肥市衡正公证处对房产归属进行了约定。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规定约定:该房产属于男方产权,归属男方个人所有,与女方无关。如果离婚,不作为双方的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因此引起的债权债务(包括清偿银行借款)皆由男方享有和承担。这也意味着,该房产女方没有共同所有权。公证员向记者介绍,该案例在婚前财产公证中比较典型,而且越来越受到公众的重视。(马翔宇)


上一篇:老夫妇“收藏”木材频惹火灾
下一篇:芜湖长江大桥边千吨货轮起火
信息发布:老船长 关键词:再婚,再婚男,再婚男子
相关评论[网友发言不代表本站观点]查看全部评论
非常感谢您的参与,请注意遵纪守法并语言文明.网站系统会保存您的留言记录.
◆ 精彩推荐>>>
◆ 精彩图文推荐>>>
◆ 信息举报或提示修改
该信息含非法或不健康内容
该信息与其它信息重复
该信息发布人信息不真实
该信息联系方式不正确
该信息已成交或过期
其它错误信息
附言:
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为“芜湖在线”的所有作品,包括文字与图片,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凡注明[来源:xxx(非本站)]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本网转载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观点,本网不承担此类稿件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等需要同本站联系的,请在作品在本站发表之日起30日内联系本站,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