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不满工资待遇百诚鞋业停业
2007-7-25 15:12:32 芜湖在线论坛 人气:
在芜开业一年多的百诚鞋业遭遇了暂时停业的尴尬。下午记者赶到时,通往二楼的电梯口挂出了“内部整顿,停止营业”的标牌,大厅一角聚集着百诚的员工,她们是因为不满公司的工资及福利待遇而集体停工,要求公司相关负责人给出答复。
一位王姓员工告诉记者:“我们一个月就400元加上1.5%的提成,就是销售了1000元才可拿到15元钱,而且是4个人分,工龄满一年才加50元。我是老员工了,到现在还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现在芜湖生活水平都提高了,这么少的工资根本不够,我们的要求也不高,就是在原来基础上加100元。”一位因此事而被开除的员工说:“这么热的天却没有任何高温补助,我们只是代所有的百诚员工提出合理的要求,保障我们的合法权益。”
记者就此事也采访了芜湖百诚鞋业罗经理,罗经理说:“现在凉鞋销售处在淡季,公司效益也不好,我们也在积极调和矛盾,针对员工们提出的要求,我们也请示了总公司,那边已经下了通知将员工工资调整为500元基本工资加1%提成。”
对于调整后的工资待遇,员工表示不能接受:“这基本等于没加,我们要求的是500元加1.5%提成。”据说已经有三名员工因为此次分歧被开除,罗经理给出的理由是违反公司内部规定。罗经理表示,停业给公司造成了一定的经济损失。关于员工提出的签订劳动合同要求,罗经理这样解释:“百诚鞋业在全国各分店招工时就明确告知不签订劳动合同的,签合同的要求是她们今天才提出的,我可以向总部反映。”
据了解,我国最新修订的《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但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