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获悉,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严格把关各招生录取环节,与往年高招录取工作相比,2007年高招录取工作在录取检查阶段新增了审核环节,确保考生的合法权益。
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工作人员介绍,在高校完成录取工作后,录检员会对高校录取情况进行检查,并把投档数、应录数、预录数、预退数以及需要说明的原因记入《录检情况报告表》。之后,小组长会对录检员初审情况及措施是否合理进行检查,判断退档是否合理,是否经过多次把关,是否有录取轨迹显示等,审核确认无误后,小组长在《录检情况报告表》上签字认可。然后,再由分组长对小组长审核意见进行审查,确认无误后,分组长在《录检情况报告表》上签字认可。在往年的高招录取中,一般为小组长审核通过即可。
为保证招生录取过程公平公正,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从省外解放军院校抽调了42名学员,并对其背景严格审查,组成录取检查组。此外,安徽教育招生考试院在录取现场设立了招生录取监察组,录取场所和招生工作人员住地实行封闭式管理,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推进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安徽省纪委、省监察厅已经派员进驻录取现场,全程监督录取工作。各高校也成立了招生监察办公室,加强对招生录取工作的监督。对于违反招生工作有关规定的,严厉查处,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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