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近一年的公开咨询和全面评估之后,美国新的对华高科技出口管制政策,《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和再出口管制政策的修改和澄清及新的授权合格最终用户制度》从昨天起开始执行。
美国商务部15日公布的管制清单规定,航空发动机、先进导航系统、激光器、水下摄像机及推进器等20个大类的美国高科技产品不得对中国出口。
美国此次高科技出口管制名单经过了前后一年多的论证,最终涉及20个大类、31个条款。这20类产品包括:航空器及航空发动机、惯性导航系统、激光器、光学纤维、贫铀、水下摄像机及推进系统、先进复合材料以及高科技通信器材。
美国商务部长古铁雷斯发表声明说,出台这些举措是为了美国的“国家安全”,维护美国出口商的利益及保护就业。
管制规定同时也授权部分中国“获信任用户”无需每次购买高科技产品时都申请许可,经美国政府审核后,它们可更容易地购买到美国的高科技产品,条件是这些“获信任用户”不能和中国军方有联系,并接受美方人员的“现场调查”。据了解,“获信任用户”名单将于7月公布。
美国商务部曾于去年7月提出加强对华出口管制提案,在原来出口管制清单上增加了新的项目,如先进雷达、高性能电脑和可以升级反坦克武器的贫铀等。美国商务部称,同2006年7月的提案相比,本月15日出台的管制清单已经做了让步。
中国表示
非常遗憾和严重关切
另据中新网报道,中国商务部新闻发言人姚申洪昨天发表谈话表示,新规定扩大了对华出口管制许可证商品和要求中国商务部出具最终用户说明的范围,增加了两国企业开展高技术与战略贸易的成本,严重影响两国企业开展高技术贸易的信心。中方对此表示非常遗憾和严重关切。
中国认为,美方在未充分听取中方意见的情况下执意公布新规定是不合适的,有悖双方合作精神。新规定给两国正常贸易设置不合理的障碍和附加前提条件,不符合双方企业利益,损害了中方为扩大自美进口所做的努力,不利于促进中美贸易均衡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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