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自上世纪九十年代初开展至今,全国大多地区仍在探索之中。受多种原因影响,一些地方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局面难以展开。马鞍山市自今年7月1日起,率先在全省实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为改变过往难以持续、落实的难题,马鞍山市采取以政府组织引导,个人自愿缴费,乡(镇)、村补助,政府补贴为原则,建立个人账户完全积累式的养老保险制度;对老年农民实行老年津贴制度。
根据规定,参保农民在达到男60周岁、女55周岁起,按月领取养老金,养老金待遇由个人账户养老金和养老金补贴两部分组成。个人账户养老金月领取标准为个人账户储存总额除以120,养老金补贴标准为50元(当涂县为30元)。《暂行办法》实施时,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符合条件者,市区每人每月发放50元津贴(当涂县为30元),并一次性缴纳一定费用。截至10月31日,市区农民已缴费25841人,占应参保人数69441的37.21%,并确保年底前完成50%参保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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