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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银监局加强房地产信贷管理为楼市“降温”

2007-12-27 10:03:02 安徽商报 人气:

主体结构未封顶的住房,不允许办理按揭贷款;贷款购买商业用房首付比例不得低于50%;购买二套房,月供不得超过月收入50%。针对芜湖近期出现的房价过快上涨势头,芜湖市银监局出台以上一系列具体要求,为房市“降温”。


 


刚建了一半的楼房就开始预售,买房人把首付款交齐后就开始办理按揭贷款,这种在房地产业界被普遍应用的“招数”将被叫停。芜湖银监局为加强房地产信贷管理,规定银行发放个人住房贷款必须保证购买主体结构已封顶的住房,这就意味着,开发商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并不等于可以办理按揭贷款。


 


据悉,在严格住房消费贷款管理方面,芜湖市规定: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重点支持借款人首套自住房的贷款需求,且只能对购买主体结构已封顶住房的个人发放住房贷款;对已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又申请购买第二套(含)以上住房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40%,借款人偿还住房贷款的月支出不得高于其月收入的50%;利用贷款购买的商业用房必须是已竣工验收的房屋,购房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50%,期限不得超过10年。对以“商住两用房”名义申请贷款的,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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