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春季开学后,我市将有1408名普通高中特困生获得彩票公益金资助,资助金额为140.8万元,资助标准为每个学生每学年1000元。
12月26日,记者从市教育局财审科获悉,为进一步完善资助贫困学生政策体系,中央决定在本学年安排3亿元财政资金,资助中西部地区的县镇和农村普通高中家庭特别困难的学生,具体工作由国家教育部、财政部指导中国教育发展基金进行操作,其中我市接收资助的家庭特困生为1408名,接收资助资金总额为140.8万元。
市教育局财审科科长黄诚告诉记者,此次彩票公益金资助对象为我市2007学年县(区)镇和农村公办普通高中家庭特别困难且具有正式学籍的在校学生(不含借读生和复读生)。凡被确定为拟受资助的学生,必须具有村委会或居委会开具的特困证明,其名单必须在学校公示栏进行为期五天的公示。
本次资助款将在学校春季开学前直接汇到各相关学校,由各相关学校在开学后将资助款一次性发放给学生本人。根据省教育厅的部署和要求,市教育局强调各学校发放的资助款,不得抵扣学生的学杂费;不得平均分配和拖延支付;不得截留、挤占、挪作他用。如果资助款发现上述问题,将根据情节的轻重,追究学校校长及相关经办人的责任,情节严重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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