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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车学驾驶撞死一路人 舒城肇事者已被刑拘

2007-11-28 10:46:01 中安在线-新安晚报 人气:

安徽省舒城县杭埠镇政府一名驾驶员的妻子潘某,竟用丈夫所驾驶的政府公车学驾驶,并将当地一位居民潘某某撞伤并致其死亡。虽然事故发生在11月23日中午,但因为是政府公车肇事,此事至今仍是当地人热议的话题。


 

目击者:刹不住车碾过被撞人

 

事发地位于舒城县杭埠镇合九铁路舒城火车站货场内的一条道路上。

 

记者11月27日赶到这里时,车祸现场的刹车印仍依稀可见,地上还有一些玻璃碎片。“当天中午12时20分左右,我吃过中饭从家里赶来上班,正好看到一位年轻的女同志骑着电动自行车,车上还带着一个三四岁的小孩,被一辆桑塔纳轿车撞上。骑电动自行车的女同志被撞倒在地,轿车当时刹不住,从女同志身上碾了过去,之后仍向前冲去,一直冲到10米外的煤堆里才停下来。”合九铁路舒城火车站货场搬运工李学著目击了当天事故发生的整个过程,说起此事仍记忆犹新。

 

李学著告诉记者,他虽不知道被撞女子的姓名,但平时经常看到她从此经过,也知道她就是住在货场附近的杭埠镇杭南村后湾村民组人,于是赶紧打电话给后湾村民组的人。之后不久,这位被撞女子被抬上一辆经过此地的面包车送往医院抢救。

 

另有目击者告诉记者,当时电动车上的小孩也被撞倒在地,女子随即将孩子推到了一旁,“否则两个人的命都难保住”。

 

记者了解到,被撞女子是从江西南昌嫁到当地的张某,今年只有24岁,小孩是她年仅3岁的儿子。张某的亲属介绍,当天中午她下班带着孩子回家吃饭,“没想到平时每天都走的路成了一条死亡路”。

 

从舒城县交警大队的交通事故认定书上可以看出,事故造成张某和孩子受伤,张某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调查:肇事者无证驾驶政府公车

 

一位目击者告诉记者,肇事车的车牌为皖N25799,是杭埠镇政府的公车。当时驾车者是一名40岁左右的女性,副驾驶上还坐着一名40岁左右的男性。事故发生后,两人下车时非常慌张,女的甚至哭了起来,男的则托起躺在地上的张某。

 

杭埠镇党政办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肇事车确实是镇政府的公车,那位坐在副驾驶上的中年男子是镇政府聘用的司机,镇政府正与死者家属协商处理善后事宜。记者随后了解到,肇事者是这名镇政府司机的妻子,使用丈夫驾驶的镇政府公车,事故发生时正在学驾驶。舒城县交警大队11月26日作出的“交通事故认定书”上写道:“当事人潘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初学驾驶,技术生疏,遇情况发慌,措施不当造成交通事故……应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进展:肇事者已被刑事拘留

 

事故发生后,舒城县交警大队二中队队长吕丹立即赶往现场处理。

 

据吕丹介绍,在此次交通事故中,肇事者潘某应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死者张某和孩子无责任,公安部门已经在事故发生当天就对潘某进行了刑事拘留。目前,杭埠镇政府、肇事者家属正与死者家属协商处理善后事宜。

 

据了解,因该起交通事故的肇事车辆是公车,舒城县委、县政府对此事高度重视,还要求相关部门进行调解处理此事。由于协商尚没有达成一致,死者遗体仍没有火化。(孙金山 殷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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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发布:俊逸 关键词:公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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